通過從省外購買制藥原料,然后在省內多地提煉合成制毒物品400多千克,12人團伙從中非法獲利2000多萬元。近日,由成都市溫江區檢察院公訴的公安部掛牌督辦的王平等12人非法買賣制毒物品案,被溫江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相關被告人被判處二年至八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依法追繳涉案非法所得財物2000萬元。
2010年至2011年6月,王平、鄭波等人共謀后,由鄭波向吉林、黑龍江、山西、山東、安徽等地醫藥廠商購買制藥原料,由王平組織、指揮他人先后在成都市溫江區、資陽市等地提煉合成冰毒的前體麻黃堿400多千克,非法獲利2000多萬元。2015年9月4日,成都市溫江區檢察院依法就本案向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6年1月7日,溫江區人民法院根據案件事實、社會危害性、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具體行為等因素對本案作出判決。因犯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首要分子王平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00萬元;鄭波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100萬元;其余被告人均因犯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被判處二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對于該團伙涉案的非法所得2000萬元財物,司法機關依法予以追繳。
檢察官提醒,涉毒犯罪不僅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且會引發其它諸如盜竊、搶劫等惡性犯罪的發生,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財產安全,擾亂社會公共秩序,司法機關將持續高壓打擊此類犯罪行為。